進入內容區塊
張貼至「Facebook」【另開新視窗】  張貼至「Plurk」【另開新視窗】  張貼至「Twitter」【另開新視窗】  友善列印 字級設定:
常見問答
長者沒錢又沒有低收入戶身分,但被子女棄置不顧無處可居或發生緊急危難非安置不可該怎麼辦?
  • 發布單位:行政組
  • 發布日期:2018-09-11
  • 類別:常見問答
  • 內容:
    依據老人福利法(老人因直系血親卑親屬或依契約對其有扶養義務之人有疏忽、虐待、遺棄等情事,致有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或自由之危難,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得依老人申請或職權予以適當短期保護及安置),本家可提供保護安置。
相關圖片
瀏覽人次:1846 人 更新日期:2018-09-11
回上頁 回首頁 TOP
展開/收合